据了解,刘某和杨某同在一个小区居住。不久前,刘某花了3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新汽车,停放在小区的停车位上,被杨某7岁的儿子在车身上划上“傻X”二字,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就赔偿一事意向没有达成一致。
由于双方协商不下,车主刘某将作为孩子监护人的杨某夫妇起诉到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1万元。
在法庭上,杨某以孩子太小不懂事、赔偿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偿。承办法官安丹丹考虑到涉案车辆是新车,在被涂鸦后原告刘某没有维修,她便找来一家4S店的电话,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询问了维修的费用、天数。听着4S店工作人员的答复,同时在安丹丹的耐心劝导下,杨某夫妇也渐渐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安丹丹又提出去现场勘验,当场调解纠纷。
在现场,被告看到自己“熊孩子”的“作品”后,主动给原告刘某承认了错误。安丹丹见状,趁机做原告刘某的思想工作,逐渐平息了其内心的怨气。通过一番调解,双方在赔偿上不再各执一词,在核算赔偿数额后,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向,原告刘某撤回了起诉。
至此,这起因孩子的不当行为而引发的赔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