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动三轮车将不再登记安装标识牌

2022-07-19 10:04:2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标识牌安装现场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7月17日,记者从我市交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我市将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标识牌登记安装工作,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标识牌不是机动车合法上道路行驶的牌照,自本月起,我市将不再对电动三轮车登记安装标识牌。为切实保障个人权益和公共安全,凡购买和使用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电动三轮车的车主,应尽快完善手续,携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交强险凭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等材料,到市、县两级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根据规定,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可以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二(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此外,自6月30日之后凡购买的违标二轮电动车,即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将不再予登记安装标识牌,市民在购买时一定仔细查看车辆有关信息,不要购买违标二轮电动车。对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车主需持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交强险凭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等到市、县两级车辆管理所办理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

同时,从本月起,我市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将不再组织社区(村)等登记安装标识牌,剩余标识牌将统一收回。对未收回的标识牌,将全部予以作废。今后,标识牌登记安装工作将主要交由我市中心城区十个交警大队负责。登记安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进行,安装地点由各交警大队根据实际在队部或相关路口警亭设置。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