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查处置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事单位被行政处罚

2022-07-15 13:13:2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7月12日,记者了解到,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4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关于5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目前,涉事的生产、经营企业被行政处罚。

3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为封丘县润万家饮用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康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电导率检出值分别为41.3μS/cm、41.6μS/cm、43.6μS/cm,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S/cm。

经调查,新乡市康润饮品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9日、10日、11日生产规格17升/桶的饮用纯净水20桶、50桶、60桶。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违法所得890元。

新乡市康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90元、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封丘县润万家饮用水销售部购进标示新乡市康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共130桶,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年11月9日、10日、11日,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召回,违法所得890元。

封丘县润万家饮用水销售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饮用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我省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销售部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90元、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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