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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7月11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连续两辆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牌,巡逻执勤民警文明执法,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支持。
当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省总队八支队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4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未摆放警示标志牌。民警立刻采取措施,在后方设置警戒区后,下车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原来,驾驶人李某行驶到此处时,车辆发出高温报警,李某只得将车辆停至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民警问其后方为何未摆放警示标志,李某不好意思地称自己第一次在高速公路上遇见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摆放。“停在这里不安全,摆个标志更醒目。”民警现场教学,帮助李某打开后备厢取出警示标志牌,为李某演示如何使用,并为李某联系了高速公路抢险救援车,为其排除故障。李某感激地对民警说:“实在是太感谢了,没想到自己虽然违法了,但是你们能这么有耐心地为我普及法律知识,教我摆放警示标志牌,让我深受感动,我记住以后该怎么做了。”
11时40分左右,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37公里处时,又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该车前引擎盖为打开状态,乘客在高速公路护栏外站立,车辆后方摆放了一个红色小水桶。民警在车辆后方设置警戒区后,询问驾驶人胡某情况,胡某称自己行驶到此处车辆发出了高温报警,只能停在这里等待降温。民警告知胡某红色水桶不能代替警示标志牌的警示作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为其介绍了多起因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牌引发的惨痛事故。胡某听后十分惭愧,说自己看见这个红桶,就懒得去找警示标志牌了,随后对民警的循循善诱的教育方式表达了感谢,表示今后一定牢记民警的叮嘱,将安全行车谨记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