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5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情况

2022-07-11 10:50:3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7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近期组织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两大类食品104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

高新区云飞烟酒店销售的1批次姜,经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检出值为0.47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mg/kg。辉县市城南农贸市场翰林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原阳县城关镇平安烩面馆1批次小汤碗(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原阳县镇燥餐饮店1批次筷子(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8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长垣市小祥天府川菜馆1批次小汤匙(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5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辉县市、长垣市、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