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5月16日,其在牧野区中原路与劳动街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的新乡市康复医院针灸科做治疗,大夫称需再做12次并交了600元费用。来电人表示,在做了4次治疗后感觉无效果,便要求退还剩余的400元费用,但向该院反映后一直无果,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随后,该工单被转至牧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限期办理。经调查和协调,康复医院和来电人沟通并退还了剩余的费用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