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为期3个月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中,我市要求市场主体应当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而未办理证照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范围。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群众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等方式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