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5月份起,全市户籍窗口实行新生儿出生登记业务“全省通办”,凡是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河南且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河南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材料齐全的,其父母可在省内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居民在省内非户籍地申请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除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外,还要准备好父母的结婚证、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