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从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开展的“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时间是从5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消费补贴的时间为7月5日之前,申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要在7月20日前将消费券核销完毕,过期将作废。
据了解,“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开展以来,深受广大消费者和参与商家的欢迎。可根据最近消费者的反映,有部分不在促消费承办企业名单内的汽车、家电和家具经销商对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在其企业消费。
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新乡市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消费者,本次促消费活动限定购买时间、参与商家、补贴申报时间、消费券核销时间等,详细信息可登录“新乡市商务局官网”查看,请消费者仔细查看所要购买商品的商家是否在补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