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正在对二(三)轮车安装标识牌,全市也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为此,卫滨区开展严禁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行动,严查销售未经强制认证产品。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6家次。
行动严查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查销售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此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召开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行政约谈会,督促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承诺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私自非法拼装加装改装及未经CCC认证产品,严禁不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