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2022-04-14 12:57:1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4月13日,记者了解到,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抽检的餐饮食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8大类食品137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新乡县七里营镇功旺百货部1批次长豆角,经检测,其中倍硫磷检出值为0.3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5mg/kg。卫滨区谷丰园包子铺1批次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下同)检出值为0.05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卫滨区连珠牛肉胡辣汤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获嘉县亢村镇金都购物中心1批次韭菜,其中腐霉利检出值为0.63mg/kg,超出标准规定≤0.2mg/kg。原阳县泰和楼快餐店1批次小碟子(自行消毒),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86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新乡县朗公庙镇一圣捞火锅店1批次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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