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中,元氏县梅廷综合门市销售的标称新乡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面筋(烧烤味),山梨酸钾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25,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经调查,新乡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烤面筋(烧烤味)22箱,共计110公斤,货值金额1760元,已全部销售,企业及时发布召回通告,没有产品召回。
新乡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的处罚,罚没款共计6.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