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4时30分许,河南省高速交警八支队在日常视频巡逻时发现,在京港澳高速公路628公里原阳收费站上站加速车道应急车道内,停放了一辆黑色轿车,后方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王建庄、丁浩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车上有3人正在聊天。
民警告知梅某:“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你们3人在这里停车聊天,后方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梅某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民警的处罚。依照4月1日实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由记6分变更为记9分,罚款200元。
民警提示:非紧急情况,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因为时刻都在危险中,正确做法是到就近服务区处理事情或休息,确保出行安全。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务必牢记并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迅速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的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好反光警示牌,车上所有人员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