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市场监管局市民中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任女士填写并提交了“歇业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仅用了十分钟时间,便完成了“歇业备案”的相关手续,这是新乡市首家完成“歇业备案”的企业。
据了解,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在“开业(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了“歇业”的缓冲,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能够暂时“休眠”蓄能。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企业申请歇业后,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不会因停业而面临列入异常或吊销的风险,能最大程度保证企业经营的连续性。相较于以往“一刀切”的注销制度,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经营意愿的企业,可以选择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通过暂时“休眠”,养精蓄锐,随时准备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