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市城管局开始行使机动车违停行政处罚权

2022-04-01 09:54:08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记者 张延

“违停的处理和罚款缴纳方式是否与以往相同?”“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是否设置执法过渡期?”3月31日,记者从我市“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4月1日起,新乡市“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至城市管理部门。发布会上,市城管局相关部门领导回答了记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由公安交警部门移交至城市管理部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部署。

发布会上,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谢百军表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接得住,干得好”,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市城管局将合理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并整合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做到“应停尽停”。同时,盘活城市闲置公共空间,做到“应用尽用”,该局还将全面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做到“应治尽治”。

发布会上,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记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是否设置执法过渡期?

答:为更好开展工作,维护好道路停车秩序,我们自4月1日起设置为期半个月的执法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发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将通过贴“温馨提示单”对车主进行提醒,提示车主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及时纠正违停行为,做到文明出行。对违停行为只作记录,不予罚款。

记者:全市停车泊位正在施划,并对车位进行编号,那么编号有什么深意?下步道路停车位是否收费?

答:停车泊位编号由字母和六位数字组成,字母对照行政区域,数字前两位代表路名,后四位代表该路段停车编号。例如:B050088,其中B代表牧野区,05代表荣校路,0088代表该路段第88号停车泊位。目前,全市道路停车泊位仍在施划中,我局暂未接到有关停车位收费的通知。(A代表红旗区,B代表牧野区,C代表卫滨区,D代表高新区,E代表凤泉区,F代表经开区)

记者:违停的处理和罚款缴纳方式是否与以往相同?

答:违停处理和罚款缴纳方式和以往相比,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都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缴纳。不同点:线上缴纳,车主可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新乡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注公众号后,在“便民服务”栏中点击“违停处理”,绑定车辆相关信息后即可实现线上处理。城市管理部门开发了违停执法系统,罚款缴纳方式更便民,目前,软件正在调试中,届时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在线缴纳。

记者:开出的违停罚单与以前的罚单是否有区别?

答:新乡市已经淘汰了“人工”抄录违停信息的落后办法。目前,按照“数据分析智慧化、指挥调度扁平化、工作流程可视化、违停执法程序化”标准开发建设了违停执法系统。该系统主要通过“执法辅助人员路面巡查、移动手持终端采集违停信息、违停执法系统多终端协同执法”的方式处罚。信息实时上传网络,执法全程不可逆,执法处罚更公正、更规范。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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