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清明假期(自2022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为保障应急物资供应,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持《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每日0时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
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由于清明假期期间,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要提前规划行车路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