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近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告广大网约车驾驶员书》和《安全乘车告知书》,“剑指“网约车市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人员和车辆,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持有相关证件从事客运经营的均为非法营运,按规定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在我市拟从事和正在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的车主,及时前往市交通运输局咨询办理。
同时,为增强乘客乘车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有序交通秩序。乘客在选择出租车出行时,请乘坐合规营运车辆。巡游出租车合规车辆须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车合规车辆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无证营运的非合规车辆无法保障乘客的乘车安全与合法权益,切勿乘坐!乘客在乘车时可要求司机出示以上证件,如约到非法营运车辆,可及时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