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其从延津县高速口上菏宝高速,卡点人员告知环保管控国五车辆禁止上高速,来电人咨询是否有此规定。随后,该工单被转至延津县生态环境局限期办理。
延津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要求,为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域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一、禁限行时间为: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二、禁限行区域:新乡市全域。
其中,一般管控时期,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清运、渣土、砂石、矿石、废料灰渣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应急管控时期,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