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称人防车位被销售 解释称只能租赁不得卖

2022-03-03 15:16:00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逐年攀升,车位的价格也跟着一路飙升,个别小区甚至出现了售卖人防车位的现象。2月27日,记者从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了解到,我市一小区就因此被业主举报。

来电人反映,其是延津县兴建雅苑的住户,现小区内所有的人防工程车位全部进行买卖。来电人表示,人防工程的车位并不属于开发商或物业,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其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随后,该工单被转至延津县住建局限期办理。

经延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来电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相符。工作人员表示,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人防车位可以租赁,但不得买卖。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使用人必须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