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抽检,辉县市丰源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辉县市青有食品生产的1批次五香焖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8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
经调查,辉县市青友食品生产该批次五香焖子50块,共计25公斤,货值金额120元,无产品召回。辉县市青友皮扎加工小作坊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规定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辉县市丰源生活广场购进该批次五香焖子5公斤,已销售6袋,共计3公斤,货值金额18元,未销售4袋已退货。辉县市丰源生活广场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