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发布的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抽检,获嘉县中和镇丽霞食品部销售的标称原阳县齐街镇景松豆制品加工作坊生产的1批次纯手工粉皮丝(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
经调查,原阳县齐街镇景松豆制品加工作坊共生产上述纯手工粉皮丝(淀粉制品)150斤,货值金额750元,销售金额750元,无产品召回。该加工作坊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获嘉县中和镇丽霞食品部购进上述纯手工粉皮丝20公斤,已销售12袋,货值金额130元,未销售8袋已扣押。该食品部因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的8袋粉皮,罚没1.07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