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单被转至多部门限期办理后,原阳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有营业执照。原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确有消防隐患,随即对该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该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整改,整改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