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个体诊所存违规行为 卫监部门现场下发监督记录

2022-01-20 11:11:01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除了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外,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记录就诊病人的健康码、行程码。1月18日,记者从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了解到,在接到市民举报后,卫滨区一诊所将接受区卫监所的处理。

来电人反映,位于卫滨区解放大道货场路的一处诊所一直接诊发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处理。随后,该工单被转至卫滨区卫建委限期办理。

接到举报后,卫滨区卫建委联合区卫监所前往涉事诊所进行核实,现场未发现该诊所接诊发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的病人。但发现该诊所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记录就诊病人的健康码、行程码。目前,卫滨区卫监所已,要求该诊所到区卫监所处理问题。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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