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2-01-11 12:38:04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让群众平安、健康、祥和地欢度节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采购食品应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冷冻畜禽肉及水产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其外包装上的标识和产品说明书。不选购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以及不符合保存条件的食品。

选购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时,应观察用于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者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需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主动不参加聚餐。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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