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签发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林长办公室、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1号总林长令要求加强资源保护,依法加强林草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强化森林督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禁止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我市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快建设黄河干流、太行山生 态屏障和南水北调中线、隋唐大运河生态廊道。以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实施全域绿化,提升廊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沙区治理水平,不断增强城乡生态功能,加快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坚持干支流、堤内外协调联动,推进路水林综合提升,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湿生态系统稳定性,努力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
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生态建设方面,以保护和改善干渠沿线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和产业相协调,加快推进干渠两侧生态廊道完善提升,将干渠建成为一条绿色走廊、生态走廊,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有效维护水质安全,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此外,1号总林长令明确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和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强预防预警,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火险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