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反映,辉县市中心路体育场正中间有一块大屏幕,晚间一直在播放广告,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随后,该工单被转至辉县市教体局限期办理。
关于噪声扰民问题,辉县市政府于2021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广场健身娱乐活动的通告》。通告第四条规定:音量应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白天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第六条规定:活动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针对该问题,辉县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落实,规定夏季播出时间到21时30分关闭,冬季播出时间到21时关闭。工作人员提醒,以后如再发现此类噪声扰民现象,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专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