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6日至11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长时间阴天、高湿、弱扩散过程,且风向紊乱多变,辐合过程多,造成污染持续聚集,难以得到彻底清除,我市将会出现连续3天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按照有关要求,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月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倡导公众采取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钢筋捆扎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主城区环路以内(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禁止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