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醒 在全市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2022-12-23 16:19:01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2月21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提醒,自12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有关组合如下: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新冠病毒全人群易感,老年人又是其中最脆弱的群体,感染后发展为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显著高于年轻人群。我国调查数据显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后,死亡人群中75%~95%未接种疫苗。接种疫苗,特别是接种加强针后对重症和死亡的保护效果超过90%,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

目前暂不适宜接种人群: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此外,新冠病毒感染者暂时不用接种,痊愈6个月后方能接种。

可在居家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门诊就近接种。接种时不要隐瞒病史,让专业人员全面准确判断是否适合接种;不要在身体不适的时候接种疫苗。

基础免疫使用的疫苗不同,加强免疫的策略也会不同。适合接种疫苗的人员应按照程序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可以直接到疫苗接种点详细了解,国家已经提供有针对性的疫苗接种策略,尽可放心接种。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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