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的通知》精神,结合新乡实际制订实施。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五到位”,建强县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各县(市、区)办公用房面积、在编人员、执法车辆、个人防护装备应满足开展日常工作和抢险救援的需要,鼓励乡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乡镇(街道)应设置应急管理所(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合理核定编制(性质不限),配备专(兼)人员。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完善指挥体系,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总指挥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指挥长,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辖区内应急队伍和力量,统一调配辖区内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和应急装备,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的初期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建强救援队伍。各县(市、区)要组建1支不少于5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鼓励化工、矿山、防汛、森林火险等重点县(市、区)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分散布局,保证应急救援范围辐射至所有乡镇和村庄。乡镇(街道)统筹利用村干部、民兵、村医、退役士兵等力量,组建不少于20人的专(兼)职队伍。村(社区)应急救援队要依托治安巡防队的力量进行日常安全巡查,负责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方案还提出,各县(市、区)要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救援体系建设。同时,对各县(市、区)工作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