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2-11-09 16:36:54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2年11月8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现就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50名,与十三届相同。

二、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为:长垣市42名,卫辉市29名,辉县市41名,新乡县22名,获嘉县25名,原阳县40名(含平原示范区10名),延津县28名,封丘县39名,卫滨区17名,红旗区28名(含高新区5名,经开区4名),牧野区20名,凤泉区15名,解放军9名,95名其他应选名额另行分配给各选举单位依法进行选举。

三、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2月中旬前选出。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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