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第二期消费券共分3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共10.4万张,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市区消费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领2张(即消费者一次最多可申领到2张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
该消费券仅限在市区(包括凤泉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内的住宿餐饮、文旅康养、体育健身、日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可与平台、实体商家提供的消费券、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