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从1月份开始,我市所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都要注册“豫冷链”系统,及时完成系统提示的问题单位及发送的核查任务。坚持行政指导、宣传引导与行政处罚有机结合,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三清三不”要求,严防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管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确定为高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逐一督促整改销账。
截至目前,我市通过“豫冷链”系统报备入库进口冷链食品1325.41吨,监督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1378家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