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中同街街道纪工委负责同志宣读了卫滨区纪委关于幸福里社区第三党支部某党员醉酒驾驶的处分决定和《中同街街道党工委关于醉酒驾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并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全体党员发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倡议书》,提示大家在当好“拒绝酒驾”践行者的同时,也要当好宣传者和引领者,保证身边的亲朋好友不发生饮酒或醉酒驾驶行为。
会议要求,一是各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主动制止、查处酒驾醉驾行为,加强对分管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案为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促进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王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