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安置房群众拿到了不动产证

2022-11-17 18:41:24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11月12日,辉县市开始为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让搬迁群众放下了心。十余年来,辉县市一直未能实现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如今“破冰”了。

辉县市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大量征迁安置房,由于跨区域安置、土地手续复杂等多种历史原因,大批安置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始终未能办理,群众办理征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的呼声越来越高。辉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历史遗留问题,专门出台辉县市征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文件,并成立了由乡镇(街道)、住建、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

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对征迁安置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找准问题症结,提交安置房办证方案。在辉县市领导的指导下,经过近半年努力,在多方协调、政策研究之后,历史遗留安置房“登记难”问题得以化解。目前,第一批6套征迁安置房不动产证已办理完成。

“俗话说‘无房难安居,无证难安心’。有了‘房本’,以后安置房也能像商品房一样交易,我们心里踏实了!”当天,在辉县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手续的李先生提供了简单的安置房手续,顺利领到不动产权登记证后说道。

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汪洋说,征迁安置户为辉县市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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