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辉县市获评全省首批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

2022-01-07 10:19:4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月5日上午,在刚刚结束的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评定视频会上,全省十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其中,我市长垣市、辉县市入选。

全省20个入围县(市、区)经过预评审进入最终评定,各县(市、区)采用PPT等形式,充分展示了在信用基础建设、信用监管机制、信用应用服务、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保障等领域示范创建的成效及特色亮点。

通过综合评定,长垣市以综合得分91.67分的优异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名。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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