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别委员为双减“点穴”说轮岗

2022-01-06 11:06:06 来源: 人民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作为“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北京大面积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被各界寄予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厚望。建议轮岗从“起始年级”开始、教师可兼职“走校”轮岗、采取“支援式”轮岗、为轮岗教师提供制度保障……

  在昨天刚刚开幕的北京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众多委员为大力、可持续推进“教师轮岗”出谋划策。

  谈轮岗时长 建议从各学段“起始年级”开始

  去年8月,本市开始大规模推进教师轮岗政策,首批试点区为东城区和密云区。第二批试点在朝阳、海淀等区开展,下一步将向全市推广。“教师轮岗可以让老师们接触到不同特点的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需要不同的教学方法,这对老师自身学科修养的提高非常有利,能在实际教学中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来自教育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大兴一中党委书记、校长王宁表示,这样的制度安排对教师成长非常有利。但他提到,全市各区、各校实际情况不同,要制定符合区情、校情的教师轮岗方案。部分编制紧张的学校、学科可灵活安排轮岗教师人数。

  关于轮岗时间,来自教育界别的市政协委员,首师大附中党委书记、校长沈杰认为,教师轮岗的时间至少应该一年起。据她介绍,首师大附中从十多年前就开始向集团内各分校外派教师,数量和比例早已超过北京市的教师轮岗要求。外派教师无论老、中、青,在分校无论是担任教师还是干部,外派时间都是至少一年起,有的已经在外派学校工作五六年之久。“教师轮岗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分享经验、促进教育公平,以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外派要至少满一个完整的学年,才能发挥一定的作用,最好是一个完整的学段,这样对学生更有益处。”沈杰委员说。

  部分来自教学一线的委员也持同样观点。来自教育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第八十中学教研组长吴卫东委员说:“不同学校校情和学情各不相同,有的学校教师更倾向于管理,有的学校教师更倾向于对学生知识素养的提高。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异比较大,不同的老师教不同的学生,适应期会比较长,如果轮岗,至少有一个教学周期,最好是从小学一年级、初一或者高一等起始年级开始轮岗。”

  谈轮岗形式 教师可兼职“走校”轮岗

  除全职轮岗之外,在轮岗形式上,王宁还建议根据区情、校情多形式同步推进。比如,在全职轮岗的同时,可推出让教师兼职“走校”轮岗。一些编制紧张的学校和学科中,可探索教师兼职“走校”轮岗,也就是教师在本校正常上课的同时,可在下午3点半至5点半课后服务时段走进轮岗校对学生提供答疑辅导,同时每周固定时间深度参与轮岗校的日常教研和说课,“轮岗老师可通过线上线下参与轮岗校老师的教研,随时分享教研方案,针对个性问题,随时提出建议等,帮助轮岗校老师提升教学水平。在课后服务答疑时段,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拔高’、答疑,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王宁举例提道。王宁还提到,建议推动教师“支援式”轮岗,对于轮岗校教师紧缺的学科,可以定向派教师支援轮岗。

  对于集团校内的轮岗,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在提出的集体提案中建议,推进集团内干部教师线下轮岗与线上交流。促进集团校之间文化相融,相向轮岗。同时依托本市“互联网+基础教育”实验校建设,探索集团内双师课堂、融合课堂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网络教研共同体和教育资源平台,促进集团的合作交流。

  谈教师保障 轮岗教师绩效工资优劳优酬

  教师轮岗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长期轮岗的过程中,要考虑到老师的工资待遇、编制以及职级评定。“要在前期就为轮岗教师解除实际的后顾之忧,这才能事半功倍。”王宁说。

  他提到,在教师轮岗的过程中,建议不让轮岗教师的编制、人事关系、工资等跟着轮岗老师转到轮岗校中。不同学校的绩效工资不同,建议要按照原学校的绩效工资待遇向老师发放。此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轮岗教师一定评优评先的政策。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在集体提案中还强调,要完善轮岗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激励原则,科学核定人员薪酬。

  值得一提的是,为让教师在轮岗初期能更好适应新环境,王宁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轮岗教师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如初期可先用一段时间让其跟岗听课,使其对学情、校情进行系统了解,“这个时间可以是一两周至一个月。”王宁说。

  “强校的老师到弱校也未必就如鱼得水。”来自教育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师大燕化附中语文教研组组长、特级教师金英华为轮岗教师也提出了应该把握的几个原则,首先,在轮岗学校找准定位,不能颐指气使也不用束手束脚,要把自己的收获感建立在学生的收获感上。同时,要摆正心态,抱着学习和共研的态度开展工作。此外,要扬长补短,想清楚我有什么,能做什么,能给轮岗学校和学生带去什么,更要知晓自己的短处,明白在轮岗学校想学到什么。要欣然迎接,快乐享受轮岗的经历。

  本组文/本报记者 武文娟 雷嘉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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