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一名司机因在高速上随意停车被民警处罚,司机表示不理解时,他的女儿看不过去,在现场对父亲进行了普法教育。(《平原晚报》9月16日A04版报道)
顾名思义,应急车道就是用来应急的,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紧急状况,普通车辆是不能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每个司机都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定。
危险的是,这个司机在没有发生紧急状况的情况下,竟然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这是为什么呢?
停车非紧急,理由很荒唐。新闻中报道:“经过询问得知,原来一名儿童在车上一直吵闹,非要下车休息,出于溺爱,作为司机的父亲就立即停了车。”
高速公路是公共交通设施,任何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利而置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于不顾。然而,这个司机的停车理由“言之凿凿”,竟然是因为儿童在车上一直吵闹,非要下车休息,这样的理由显然是不符合交通法规的。
另外,根据规定,停车后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更加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个司机不但随意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而且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可谓是“错上加错”“险上加险”。
有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执迷不悟。当民警对其处罚时,司机竟然认为应急车道就是用来休息的,不应该被处罚。虽然民警耐心对其进行讲解,司机仍不理解,用执迷不悟来形容这个司机并不为过。
按说,这个司机能独自开车上高速公路,说明是个“老司机”。作为一个“老司机”,怎么连应急车道的用途也不懂,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毫无疑问,虽然这个司机持有驾驶证,但是对交通法规和交通设施的无知,说明他作为一个司机并不合格。真不知道他是如何通过考试拿到驾驶证的。
让我们忧心忡忡的是,这个司机除了不知道应急车道的用途,对哪些交通设施还存在不了解的问题?在交通法规方面存在哪些“盲区”?
作为一个司机,如果连基本的交通法规都不知道,连交通设施都不知道如何使用,就有可能危害到公共交通安全,这样的司机很有必要“回炉”,通过“补课”学习交通知识,别让自己的无知危害到公共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