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封丘县黄陵镇大杜寨村南头上演了惊险一幕,封丘县市场监管局人员勇救落水少年。(《平原晚报》2月9日A05版报道)
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差,电动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家长必须切实尽到监护责任,教育和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能让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出行,以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孩子更安全。
从新闻报道的描写来看,落水少年“在路旁的河水里挣扎”,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
好在,封丘县市场监管局黄陵镇监管所所长陈念军和其他好心人看到落水少年后,及时进行救助,使其转危为安,值得我们为陈念军及其他好心人点赞。
表面看,这条新闻的主题是写陈念军和其他好心人救助落水少年的,但是如果深层次来看,这条新闻还有一个新闻点——未成年人骑电动车。
通过新闻配发的图片不难看出,大家协力抬到路面上的是电动车。原来,这名15岁少年独自骑车出行,不慎失控跌入河道之中。
封丘县的这名落水少年只有15岁,怎么能骑着电动车出行呢?家长是怎么教育和看管孩子的?
近年来,骑电动车出行的人数不断增加,已经成了许多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给大家出行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事实上,别说是未成年人,就是成年人骑电动车,也经常发生安全事故,有关此类的安全事故在逐年上升,屡见不鲜。
客观而言,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尚未发育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反应没有成年人快,再加上电动车速度较快,以及路面上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易发生安全事故。
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骑电动车出行,除了自身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长没有认识到这其中的潜在危险,从而准许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
确实如此,有一些不负责的家长,看到自家孩子骑电动车,非但没有认识到危险,反而认为孩子“能力强”还感到“骄傲和自豪”,家长对此必须进行反思。
有鉴于此,为了孩子安全成长和家庭幸福,我们希望诸位家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尽到监护责任,要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对交通安全怀有敬畏之心,规范孩子的出行方式,千成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车出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孩子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