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网关于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的公告

2022-07-19 09:59:23 来源: 新乡网 评论:0 点击:  收藏
新乡网关于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的公告

广大网民朋友们:
为全面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进一步整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息内容,引导广大网民主动关注官方发布、有效甄别信息真伪、坚决抵制虚假谣言、积极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做文明网络的守护者。新乡网现向社会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网民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上违法信息包括以下11类:(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网上不良信息包括以下9类:(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
 
三、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新乡网举报电话 18637377166  举报邮箱 354128175@qq.com
请各位网民在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利用以上方式进行举报。
 
在此倡议和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申彬彬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22 河南致晟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