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芳 王晓明
布局建设先导试验区,可以进一步汇聚高端科技资源,支撑区域创新高地建设,对于探索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试点示范机制和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是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重要载体,是新科技、新需求、新业态、新组织、新政策融合发展的空间载体。布局建设先导试验区,可以进一步汇聚高端科技资源,支撑区域创新高地建设,对于探索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试点示范机制和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先导试验区是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重要载体
以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为代表的创新载体,是我国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大胆开展先行先试、探索示范引领的重要举措,大大促进了我国自主创新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其在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国家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布局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了大科学装置、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国家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基础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发展,但支撑未来产业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与困难。先导试验区作为紧扣未来产业发展目标,以推动重大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主攻方向,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先行先试的一种新组织模式,是统筹推进科技、需求、业态、组织、政策融合创新,提升科技资源配置、人才供给、金融资本、知识产权、政策支持的效率和效益,促进科研、科教和科创融合的综合性基地,也是加快形成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因此,进一步运用好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资源,需要布局建设先导试验区,统筹优化创新要素,建设产业创新生态,构建典型应用场景,加速推进前沿科技产出和成果转化,助力培育发展我国的未来产业。
一些地区已具备建设先导试验区的基础和条件
伴随创新资源集聚发展态势,我国一些地区在创新内生驱动、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建设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的基础和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区域已有源头性技术创新布局。重大科技创新是发展未来产业的源头性内生驱动力。围绕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环节,国家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交叉研究平台、科技基础设施、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完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载体平台建设,夯实自主创新物质技术基础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大力推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创新内生驱动。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区域内已初步形成源头性技术创新布局框架体系,着眼于长远和全局,布局建设有关科学与工程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国家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助力科技创新在当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已成立。
二是部分区域已有未来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是前瞻谋划发展未来产业的全局性蓝图,在把握产业发展形势与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产业发展总体思路,明确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发展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相关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不仅指明产业发展的方向与布局,而且重在给予政策支持,培育良好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发展环境,推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攻关,全面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发展能级,全方位助力代表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的未来产业布局与发展。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市地区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未来产业,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半导体等成为重点关注方向。
三是重点地区已经开始培育未来产业生态。上海、北京等地区已经着手培育未来产业生态,统筹和推进未来产业发展所需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知识产权等要素布局,优化产业引资环境。比如上海发布《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布局光子芯片与器件、基因与细胞技术、类脑智能、新型海洋经济、氢能与储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同时,上海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的10项重大改革举措已全面落地,出台《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和《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等70余个地方配套法规政策,形成高端资源集聚、科技创新活跃、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着力培育产业生态。
对先导试验区进行前瞻布局和重点建设
大力培育和发展未来产业需要建设先导试验区,通过先导试验区的部署建设,进一步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强化创新主体合力,强化未来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统筹推进和重点突破前沿引领性技术,加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争取未来产业发展速度。因此,要立足国家长远和全局发展,前瞻布局和重点建设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既要体现系统性也要突出层次性,发挥其引领性示范性作用。
一是构建先导试验区认定机制。重点基于区域创新内生驱动、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未来产业生态培育三方面,设立认定标准。重点围绕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明确领域布局。建议把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方向明确、前瞻性应用基础研究强、未来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强、协作创新生态网络高效、市场培育与产业生态好、体制机制基础好等作为先导试验区的建设条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未来产业培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布局进行考察、指导与咨询。
二是统筹先导试验区区域布局。按照全国未来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基于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结合新一轮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学城与科技城建设,兼顾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协同发展,依据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认定标准与认定机制,在全国遴选首批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进行建设,重点探索建设经验,完善制度,逐步推广,在全国形成交叉错位发展,为培育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强化先导试验区配套政策体系支持。大力推进国家“双一流”“强基计划”以及高校院所未来技术学院等的建设,加强对未来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倾斜支持,满足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与未来产业发展的新需求。大力支持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建设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大力推动未来技术群体突破。加大对先导试验区承担未来技术领域研究与研发计划的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应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应用场景示范,并在资金、土地、税收、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推动先导试验区建设。
(陈芳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晓明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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