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4月6日,记者从我市司法部门获悉,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命名为“河南省巾帼文明岗”。近两年,该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6件,其中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94件。
据了解,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部署,注重发扬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精神,亲和细腻的品质和认真细致、吃苦耐劳的作风,担当起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使命和责任。近两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6件,其中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94件,满意率达100%,收到群众感谢锦旗16面,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332万余元。
同时,该中心以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与市妇联建立法律援助协调联动机制,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进校园等惠民活动,持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人群;以高效服务便民为宗旨,开通妇女儿童绿色通道,先后出台了申请代办、上门预约、容缺受理等13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