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16时许,辉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周志刚带领执法人员巡查至省道231薄原线南靳村附近时,捡到了一部崭新的智能手机。在原地等待一段时间后,未见有人来寻,且手机设置了密码,无法联系到失主,他只能先将手机带回大队。
几经周折,周志刚终于联系上了失主。随后,失主师先生来到执法大队,经现场核实确认,手机物归原主。为了表示对执法人员的感谢,师先生将一面写着“品德高尚 拾金不昧”的锦旗送到了周志刚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