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衔接协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增强创新链整体效能,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创新质量和贡献导向,各相关单位不以承担科研项目和经费多少作为评价科研人员的标准,推动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合理界定联合审查范围,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潜心科研、拼搏创新的良好学术生态。
通知还作出一些具体规定,如“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等,坚持各类科技计划定位,不断优化布局、加强衔接,避免重复部署,全面提高国家科技计划资金的配置效率,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