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福建将打造“三基地、两集群、一中心”——培育和壮大“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漳”新能源客车、“岩明”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三大生产基地;打造闽东北新能源乘用汽车、闽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车两大产业集群;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夯实福州、厦门、宁德、泉州、莆田、龙岩、南平等零部件配套产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据了解,我省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7家、专用车生产企业1家,涵盖了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全品类汽车产品。2021年,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销均为6.5万辆;新能源汽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关键零部件企业10多家,相关产品技术均处于国内前列。2021年福建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出货量约126GWh,产业规模位居国内第一。(记者 林侃)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