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为红色 红色预警响应期间我们如何应对

2021-11-26 13:09:49 来源: 平原晚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11月25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11月25日0时起,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将出现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3天以上的重度污染过程。为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按照有关要求,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5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大家要采取相应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经过审批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主城区环路以内(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等。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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