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外地来(返)新人员的重要提醒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黑龙江、内蒙古、浙江、上海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尤其是随着元旦、春节的来临,人口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通过人口流动、冷链物流等渠道传入我市风险随之加大,加上冬季气候因素的影响,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每位新乡市民和外地来(返)新人员: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公民的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后果的,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一、境外入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境外入新人员应主动、提前向入新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如实告知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到新车辆等具体信息,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
2.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二、外地来(返)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3.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应在抵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开始后第2天和第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4.对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前14天内,有该地区所在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须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分类落实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该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5.居家健康监测须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如需外出,应向所在社区(村)或者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核酸检测按照“点对点”简易出行(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至检测点进行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6.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根据该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7.省外来(返)新人员,到达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须持有健康码绿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新入住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其他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须持健康码绿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外地来(返)新人员持续关注自身健康码状态,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如发现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请第一时间停止前往人群聚集场所,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者单位报告,按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手机接收到相关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应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措施,避免因未履行义务导致健康码状态更改,影响个人出行和生活。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王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