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政协新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02-10 10:06:29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根据政协新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确定有关事宜的决定》,经政协新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席会议决定:原定于2021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九)在新乡召开的政协新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延期召开,具体召开日期另行决定并公布。
 
政协新乡市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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