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02-08 09:57:42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2021年2月7日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0日(拟定)在新乡市召开。会议的议程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新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王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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