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进行评定

2021-12-13 09:51:02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12月9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石海波、副处长谢海忠一行来到我市,对我市申报的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评定。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张书亭和辉县市水利局局长王巍等参加。

石海波一行先后到辉县市黄水乡朱凹村、辉县市南太行八里沟石门河小流域召开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座谈会。会上,石海波等对我市申报的辉县市黄水乡朱凹村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村和辉县市南太行八里沟石门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以后水土保持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提出了宝贵意见、指明了方向。石海波要求,一是充分利用石门河小流域地处南太行八里沟景区的地理优势,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二是山区水土流失治理要以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前提,做到土地合理利用与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机结合,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提升。 (水土保持科)


责任编辑:李昕

关于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新乡日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