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生态环境局履行执纪职责

2021-11-26 13:08:22 来源: 新乡日报 评论:0 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近来,延津县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抓学习。该局党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基础。根据纪检监察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该局党组建立健全了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重要节日廉政承诺制度;先后制订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室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则和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

抓监督。该局党组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抓监督执纪。根据县纪委安排,该局党组切实加大对延津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纪律检查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工作力度。2021年以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个,开展帮扶教育2人,召开“以案促改”会议1次。有力助推了延津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工作落到实处。

(陈志敏 申成军)


责任编辑: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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